2010年9月12日 星期日

烏克蘭將免港特區護照簽證


港府今日與烏克蘭政府簽訂免簽證協定,特區護照持有人從11月3日起,將可免簽證前往烏克蘭旅遊。


保安局局長李少光代表特區政府與烏克蘭外交部部長格里先科,在香港禮賓府簽訂互免簽證協定。


行政長官曾蔭權與烏克蘭總統亞努科維奇見證簽署儀式。


該協定可讓香港特區護照持有人免簽證前往烏克蘭旅遊,最長可逗留十四日。同樣,烏克蘭國民亦可免簽證前往香港旅遊,最長可逗留十四日。


保安局發言人稱:「該協定將待完成內部程序後,於本年十一月三日生效。」發言人續說:「我們歡迎雙方達成互免簽證協定。該協定讓香港特區護照持有人在旅遊時享有更大的便利,並有助加強香港與烏克蘭在貿易、商業及旅遊方面的聯繫。」


烏克蘭是第142個同意給予香港特區護照持有人免簽證或落地簽證入境旅遊待遇的國家a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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